传播、音乐、美术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教体〔2019〕13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闽教办体〔2022〕5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院已于7月份报送各自的美育浸润行动方案,现就后续部署如下:
一、预算报送
各学院以3万元经费补助的标准草拟当年度的预算方案,预算报告经行动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科(310办公室)。
二、进度推进
美育浸润行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踪,各学院应以月度为单位报送美育浸润行动进度,每月5号前形成上个月的行动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形成最终行动成效报告。
以上报告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396192381@qq.com。
三、报销方式
美育浸润行动的经费补助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报销经费号为Y0720100D03),在当年度浸润行动结束后1个月之内,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报销完毕,超支不补。报销材料以财务处规定为准。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