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闽师人[2009]29号)文件的附件二《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组织开展2011年度教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按《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中的“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见附件1)所列出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业绩期限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教改课题”类别,必须同时提供立项通知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报“教学论文及教材”类别
1.关于申报教学论文的,请根据社科处或科技处有关申报学术论文的要求,报社科处或科技处审核。
2.关于申报教材的,需提供教材样书一份。此外,国家级教材出版社按我校认定的A类出版社(见附件2)为准;2011年重新修订出版(新版)的教材将给予配套奖励。
福建师大教师作为主编(全书必须有两位及以上作者)的加全书字数的20%给予奖励,若有多位福建师大教师作为主编的,则按全书字数的20%之内统筹奖励;若多位主编有非福建师大教师的,则按全书字数的20%/(主编总人数)给予奖励。作为副主编的,按全书字数的10%/(副主编总人数)给予个人奖励。
(三)申报“各级教学奖”类别,必须在《本科教学业绩申请表》中的“项目类别”栏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此外,已获得过校级教学名师奖奖励的省级教师名师必须扣除校级时所获得的奖励金。
(四)申报“指导学生课外各类竞赛”类别,必须在《本科教学业绩申请表》中的“项目类别”栏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挑战杯、各类大赛、课外科技计划项目。此外,申报“由政府举办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大赛”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大赛组委会文件通知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由学院单独出据认定意见及理由,包括获奖学生及相应指导教师名单(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所有申报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的教师填报《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教师已填写好的申请表。同时,填写“本科教学业绩奖励分配表(表二)”(见附件4),申报教材的还必须填写“本科教学业绩奖励(教材)申请简表”(见附件5)。
(二)以上所有材料务必以学院为单位于
四、奖金发放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教务处反馈的教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金额,按教师的姓名将该教师总奖励金额进行累计,填入“2011年度***学院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表三)”(见附件6,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并签名后,于
(二)请各有关单位安排负责该学院“教师收入管理系统”录入的教师对已由教务处确认后的奖金金额录入该系统,校对无误后,于
所有附件已上传至教务处网站,网址:,不再随通知下发,请各单位从网站下载。
附件:1.津贴分配方案的“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
2.福建师范大学A类出版社目录
3.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申请表(表一)
4.本科教学业绩奖励分配表(表二)
5.本科教学业绩奖励(教材)申请简表
6.2011年度***学院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表三)
1津贴分配方案的“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doc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