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
遴选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高〔2011〕45号
省属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0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规划教材的推荐范围是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
二、教育部和国家其他部门直属高等学校直接向教育部高教司推荐,省属高校由我厅统筹推荐。推荐教材从本校教师为第一主编、目前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中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从本校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的5%。
三、各高校可在“教材网”下载工具,按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通知》的附件1)填写本校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于2011年12月26日前将数据电子文档发至教育部高教司,邮箱:ghjc@crct.edu.cn。此数据教育部用于计算教材推荐数量,请各高校务必认真统计,准确填写。
四、各高校根据报送教育部本校教材出版情况统计数据的10%,由“教材网”下载《通知》的附件1、2、3经网络打印,主编签字、推荐学校盖章,与佐证材料、推荐教材样书均一式五份于2012年1月7日前报送我高教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gdjyc2009@sina.com。我厅将根据教育部分配我省推荐指标,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推荐福建省“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我厅高教处联系人:刘会勇;联系电话: 87833265,87091315 。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0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规划教材的推荐范围是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
二、教育部和国家其他部门直属高等学校直接向教育部高教司推荐,省属高校由我厅统筹推荐。推荐教材从本校教师为第一主编、目前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中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从本校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的5%。
三、各高校可在“教材网”下载工具,按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通知》的附件1)填写本校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于2011年12月26日前将数据电子文档发至教育部高教司,邮箱:ghjc@crct.edu.cn。此数据教育部用于计算教材推荐数量,请各高校务必认真统计,准确填写。
四、各高校根据报送教育部本校教材出版情况统计数据的10%,由“教材网”下载《通知》的附件1、2、3经网络打印,主编签字、推荐学校盖章,与佐证材料、推荐教材样书均一式五份于2012年1月7日前报送我高教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gdjyc2009@sina.com。我厅将根据教育部分配我省推荐指标,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推荐福建省“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我厅高教处联系人:刘会勇;联系电话: 87833265,87091315 。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