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2〕29号
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第2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三教学周(5月11日到5月14日)。
二、检查方式
以学院上交自查材料为主。我处有针对性开展实地抽查。
三、自查内容
1.各学院自行召开的师生座谈会上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2.各学院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有关情况;
3.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关于2012年春季教材征订发放情况的通报》中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以及对《福建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注意事项
加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是促进本科教学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