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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9-30浏览:239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文科、新工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加强学科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22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鼓励学院联合行业专家参与微专业建设,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应用实践能力的提升。

2.微专业原则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鼓励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采取混合式教学模式授课和多样性的灵活考核方式,总学分控制在10-30学分左右,开设课程为5-10门,修读时间原则上为2个学期。

3.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微专业成绩单和证书,微专业证书为非学历证书,且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二、申报条件

1.微专业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需明确微专业的培养定位,并为微专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微方案。

2.各微专业要明确1名微专业建设负责人,须是微专业所设置课程主讲教师,具备负责该微专业招生、教学、考核和管理等方面较强的工作能力。

3.微专业须有完备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

4.微专业设置要求、建设运行、教学管理等相关规定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0),电子版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联系人:涂怡弘,电话:22867392。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2.《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福建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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