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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素质拓展学分数据上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12浏览:1466

 

 

师大教201264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素质拓展学分数据上报及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1-2012学年素质拓展学分数据上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学期需要申报的学生对象:校本部2010级、2011级本科生;

二、申报内容

2011-2012学年期间,个人所获得符合《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学院相关规定的项目内容。

往年数据如需补报,须先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认定,以避免重复申报。

三、时间安排

1. 2012年10月17(星期三)下午1400;教务处将在旗山校区笃行楼1-319机房,举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的操作培训指导活动。各学院应选派1名负责老师和2010级、2011级各1名学生干部参加。

2.各学院应将2011级学生基本数据根据标准模板进行整理,于20121020前提交至教务处41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382),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sjy@fjnu.edu.cn

3. 全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原则于20121120前完成,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学生可先进行书面申报,在初步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内容后再进行系统提交。

2.在进行系统提交过程中,不得重复提交同一项目编号的内容。

3.班委在初审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内容一律采取“审核不通过处理”由申报学生本人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所有涉及项目证明资料修改均由班委通知学生本人自行修改。

4.学生初始密码均为:123456。个人信息如有差错可以自行修改,不能修改的可提请辅导员或学院系统管理员进行修改。

五、其他要求

1. 本学年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总表最终稿应打印一式两份书面版,经申报学生本人,班委、辅导员三方签名认定,并在全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2.公示后,原件由辅导员保管,复印件由班委保存。待学生毕业时需将所有申报表(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学生毕业成绩单一同放置档案袋内存档。各学院应按学年做好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表的归类和留存工作。

3.各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如有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郭辉;电话:0591-22867382)。

4.各学院应认真总结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形成工作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数据分析、经验总结、意见建议等),在本学院申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教务处,同时将工作小结电子版发至:jsjy@fjnu.edu.cn。工作小结材料将作为校第六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使用。

 

 

 

 

 

                                    教务处    学工处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1.2011级学生信息上报电子模板.xls

2.各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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