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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3届预计毕业生核对学信档案信息和图像信息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3-01-06浏览:7511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学位证书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2013届预计毕业生学信档案信息和学历图像信息在学信网上进行核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信档案信息核对

1.注册: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 →点击学信档案→注册学信网帐号(需实名注册)。

2.注册成功后,进入学信档案,对本人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对。如学信档案信息无误,点击“正确”。如有误,点击“有误”进入下一个界面进行修改后,点击“提交修改意见”,并把错误情况在《2013届预计毕业生学信档案信息勘误登记表》(见附件1)上如实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等信息无法在学信档案上修改,需直接将错误情况填写在上述的登记表中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更正。以上操作要严格按照学信网上的要求和提示进行。

二、图像信息核对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照片必须使用新华社统一采集的图像,毕业生应妥善保管照片,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2013预计毕业生本人须对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学历图像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学历图像信息步骤和要求如下:

1)在学信档案账号注册完成后,登陆学信档案→点击学籍信息 校对学籍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进入毕业照片校对。

2)照片无误,单击“正确”。如有误,单击“有误”进入下一个界面,选择“错误类型”进行提交,并填写《2013届预计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勘误登记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更正。

3)核对时若没有显示本人照片,学生应认真查看本人的图像信息是否正确,并填写《2013届预计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勘误登记表》后报教务处,待教务处修改审核后,再进行网上核对。

4)学生应对本人的图像信息进行核对提交。如未对图像信息进行核对和确认,导致无法对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注册或电子学历证书上无照片等后果的,后果自负。

3.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核对截止日期为2013118。为保证学生学历证书正常及时进行电子注册,请各学院务必于2013118前将2013届预计毕业生学信档案信息勘误登记表》和2013届预计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勘误登记表》进行汇总,由教学秘书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以便教务处及时在学信网上进行审核和修改。

三、图像补拍

根据新华社福建新闻信息中心通知,错过学校统一组织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毕业生,可持学生证到新华社福建分社新闻信息中心补拍。补拍时间:201331日—3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末除外;补拍地点: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乘42路公交车到金祥路口下车,前行10043路公交车到金山明星站下车前行100);联系电话:059187381557。毕业生收到照片后应及时进行核对,若发现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可持原照片到新华社福建分社补拍。

学信档案信息和图像信息核对工作关系到每一名毕业生能否顺利、及时进行电子学历注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到每一位2013届预计毕业生,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1.2013届预计毕业生学信档案信息勘误登记表.xls 

      2.2013届预计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勘误登记表.xls 

 

                                                                    

                                                                 2013年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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