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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3-05-21浏览:1618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校历和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本学期各年级本科教学工作应于2013年6月21日前结束,其中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工作应于2013年6月7日前结束。

    (二)期末考试安排在2013年6月22日—2013年7月5日进行,考试时间上午为9:00-11:00,下午为14:30-16:30。

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我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试卷的命题、印制、考前保密及考试后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开课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试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操作。

    (三)学期中结束的课程、实验课以及《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等课程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安排表需报我处备案。

    (四)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见附件2),专业课程补考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二、进度安排

    考试安排工作使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辅助排考,各教学单位须按照以下时间表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一)2013年5月13日前,各教学单位进行课程参数设置,包括考试方式、考试时段、试卷参数和考试时间等。2013年6月22日—6月27日为公共课考试时段(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体现为“GGK”)。6月28日—7月5日为专业课考试时段(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体现为“ZYK”)。要求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将相应考试时间的课程与对应考试的时段进行设置,并将考试方式设置为“集中”。

    (二)2013年5月15日—17日,我处与各教学单位进行考场安排协调工作,同时各教学单位制作监考教师安排表。

考试座位安排要求:在平面教室考试的,应隔位安排;在阶梯教室考试的,应隔排隔位安排(平面前排可不隔排)。不同课程安排在同一教室考试的,应按照单、双排分开的原则实行隔排隔位安排。《军事理论》为开卷考试,可只隔位安排。监考教师要提前15分钟到场,按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生成的座位号安排考生有序就座。

每个考场均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除《军事理论》的2名监考教师均由考试学生所在单位指派,试卷由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派送外,其他课程“监考教师1”由开课单位指派并负责派送试卷,“监考教师2”(或“监考教师3”)由考试学生所在单位指派。各单位务必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考试管理”模块中。

免监考班级和开卷考试的课程要上报电子文档,字段:考试时间、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考试人数、班级名称、开课学院、备注(“免监考”或“开卷考”)。

本学期报名参加重修的学生直接参加对应年级的期末考试,各开课单位要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选课管理”模块中。

    (三)2013年5月27日—5月30日,我处与各教学单位进行考表信息的核对、打印、发布等工作。

    (四)2013年7月3日前,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补考工作由各开课单位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做好参数设置后,由我处协助进行考场安排(专业课程补考所需教室由各开课单位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借用后,自行安排)。

    三、注意事项

   (一)学院负责免监考班级的试卷接、送和巡视工作。

    (二)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要做好证件的查验工作。

    (三)各双专业双学位开课学院应将本学期双专业双学位期末考试与主修专业同步排入总考表。

广大师生可以通过登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各门课程考试安排和监考安排()。

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安排好本学期温书迎考工作。进入温书迎考期间,原则暂停办理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借用工作。确需借用教室进行辅导或组织分散考试的,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向我处教室管理科另行申请。

 

 

    附件:

    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doc   

    2.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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