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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13届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20浏览:636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届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者,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科学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筛选,注重创新,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一)选题紧密联系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或学科研究前沿,选题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二)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到的见解或一定的创意,学术性较强或应用价值较高。

(三)论文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表述清楚,文字简练流畅;中文摘要能反映主要结论或主要观点;外文摘要准确、规范。

(四)论文格式符合要求,没有错别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使用准确;设计图纸、图表清晰。

四、评选办法

(一)每个专业按每30个学生推荐1篇的名额进行推荐(学生人数在30人以下的,也可推荐1篇;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的,可推荐1-2篇)。推荐名单须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二)我处将于6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评审,最后评选出本届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五、推荐要求

(一)各学院须于2013年6月7日前向我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4室;电话:22867390;E—mail:sjk@fjnu.edu.cn;)报送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201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2.《福建师范大学201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所推荐的论文(设计)(复印件一式1份,包括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正文,以及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表等;并提交以学号命名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正文的电子文档)。

六、奖励办法

对被评为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校将统一编印存档;对作者和指导教师,学校将颁给荣誉证书,并发文通报表彰和给予一定奖金。

七、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加强对所推荐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严把质量关,尤其要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现象(推荐表中“推荐意见”一栏要明确说明审查结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xls

       2.福建师范大学201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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