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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09-03浏览:354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3〕65号)精神,2013年我校共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0项,其中40项被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教育部审核备案。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3〕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提供实验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支持,科学管理立项项目,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指导老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加强过程指导,注重启迪和引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审查原始数据,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创业报告和研究报告。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组成员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进度和成效。

三、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一年。相关部处将于2013年11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各项目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等,及时总结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2014年5月为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学校相关部处将组织开展结题答辩和评审验收工作。各项目组需提交《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成果材料(论文、设计、专利等)。

五、省财政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资助,学校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其中国家级项目为2万元/项,省级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分阶段下达,分别在项目启动和结题后各按资助金额的50%支付。学校将根据项目研究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第二阶段的资助。

    附件:1.闽教高(2013)65号.doc                            

          2.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

          3.2013年福建省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

 

                                       福建师范大学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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