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培养更多的青年骨干教师。经研究,决定举行校第六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1月1日前在编在岗;从事教学工作3年(含3年)以上、主讲过一门课程;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上个学年课堂教学终结性评价排名在学院前50%);近3个学年无教学事故。各学院须对参赛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个人参赛资格,并予以全校通报。
二、赛程安排
(一)比赛时间:
选拔赛时间:2013年10月8日到12月20日。
决赛时间:201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行向学院申请,报名截止期为2013年10月11日。
2.各学院在资格审查后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参加选拔赛的教师名单向全院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职称、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e-mail、参赛课程、本学期参赛课程的上课时间、授课方式)。
3.经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无异议后,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2名教师参加校决赛(有承担公共课程和实验课程的学院可推荐3名教师)。
4.学院送报材料含学院选拔过程的书面记录材料,并加盖公章,如发现不符实际情况的,将取消该学院所有参赛教师的比赛资格。
三、评选方式
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选拔赛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院督导组负责开展,过程要有记录。
(二)决赛采用现场集中比赛形式,学校将成立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现场评分与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比。决赛分为说课和讲课两个环节,说课时间为5分钟,包括教材分析、学生情况分析、教法、学法、教学过程和板书设计等内容;讲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与讲课的内容应为同一内容。讲课部分若使用多媒体课件的,须配以一定量的板书。评分结果根据本学期的课堂教学终结性评价的排名情况进行加分,学院排名前10%的,总分加1分,学院排名前20%的,总分加0.5分,学院排名前30%的,总分加0.25分。
四、参赛要求
(一)学院分管教学院长须到场观摩本院教师比赛,到场情况列入本次组织奖考核。
(二)观摩教师:2012、2013年新进教师(见附件5)观摩本学院或相近专业教师比赛实行签到制。观摩学习时间计入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时间。无法到场的,须在2014年3月14日下午16:00之前提交有学院领导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请假报告给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联系电话:22867361)。
(三)上课的学生: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根据参赛教师秩序表,从教师授课专业中随机抽取20名学生参加该教师的比赛,要求提前20分钟到候场室。
(四)观摩的学生:1、观摩学生人数为80人,要求以大四的师范生为主。在人数不足的情况下,由大三的师范生补充,若本学院无师范生,则由大三的学生参加,人数为80人。
五、需交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报名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1);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总决赛报名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
(三)《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总决赛报名推荐表》(一式1份,附件3);
(四)《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总决赛评分标准》(附件4);
(五)每位参赛教师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和板书设计(一式9份)。
以上各项材料(含电子版)须于2013年12月23日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2室;电话:22867391;E—mail:jwczlglk@fjnu.edu.cn;联系人:陈老师、何老师)。
六、奖励办法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的原则,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0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15名,奖励1500元。获奖教师的获奖情况将记入本人档案,在进行评优、晋级、评职、考核等事项时,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优先考虑。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总决赛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总决赛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总决赛评分标准.doc
教务处 人事处 校工会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