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即将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23日。
二、申报流程:
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在“公共选修课申报”模块下进行申请,请准确填写课程简介、教材信息、课程归属、场地要求、上课时间等信息,信息未填写完整的不予审核通过,具体操作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学院用户也可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客户端添加课程申请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仓山校区的公共选修课,如在第一轮选课中选课人数未达到课程容量一半的,将在第二轮选课中转到旗山校区供学生选课。
(二)根据《教务处关于加强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师大教〔2012〕71号)每15名专任教师应开设一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的要求,各学院应按规定开设一定数量的优秀课程供全校学生修读。各学院必须认真落实文件规定的开课要求,加大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力度,未到达开课标准的将从下年度教学经费中酌情进行减扣,用以支持符合开课标准的学院进行课程建设。
教务处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