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和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一) 本学期2013级本科专业教学工作应于2013年12月20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3年12月21日—2014年1月5日进行。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时间由我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试应尽量安排在原上课教室进行,有困难需另行安排教室的,可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提出借用申请,由我处教室管理科协调解决。
(二) 本学期2010级、2011级、2012级本科专业教学工作应于2014年1月3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4年1月4日—1月17日进行,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时间由我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上午为9:00-11:00,下午为14:30-16:30。
(三)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工作应于2013年12月14日前结束,网络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工作应于2013年12月21日前结束。
(四) 学期中结束的课程、实验课以及《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等课程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安排表需报我处教室管理科备案。
(五) 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在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一周(见附件2),专业课程补考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二、 进度安排
各教学单位使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辅助进行考试安排,并按照以下时间表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一)
(二)
考试座位安排要求:在平面教室考试的,应隔位安排;在阶梯教室考试的,应隔排隔位安排(平面前排可不隔排)。不同课程安排在同一教室考试的,应按照单、双排分开的原则实行隔排隔位安排。《军事理论》为开卷考试,可只隔位安排。监考教师要提前15分钟到场,按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生成的座位号安排考生有序就座。
每个考场均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除《军事理论》的2名监考教师均由考试学生所在单位指派、试卷由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派送外,其他课程“监考教师1”由开课单位指派并负责派送试卷,“监考教师2”(或“监考教师3”)由考试学生所在单位指派。各单位务必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考试管理”模块中。
免监考班级和开卷考试的课程要上报电子文档,字段包括:考试时间、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考试人数、班级名称、开课学院、备注(“免监考”或“开卷考”)。
本学期报名参加重修的学生直接参加对应年级的期末考试,各开课单位要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选课管理”模块中。
(三)
(四)
(五)
三、 注意事项
(一) 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考前保密及考试后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开课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试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操作。
(二) 免监考班级试卷的接、送和巡视工作由学院负责。
(三) 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要做好证件的查验工作。
(四) 各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开课学院应将本学期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期末考试与主修专业同步排入总考表。
广大师生可以通过登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各门课程考试安排和监考安排。
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安排好本学期温书迎考工作。进入温书迎考期间,原则上暂停办理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借用工作。确需借用教室进行辅导或组织分散考试的,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向我处教室管理科另行申请。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期末考
试时间安排表
2.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
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