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闽师教〔2013〕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学生报名截止时间:3月23日。具体的考核安排请与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闽师教〔2013〕45号)文件规定,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委培生、专项生;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专升本”、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的学生等);5.应予退学者。
教务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