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4〕49号
关于下拨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
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推进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若干意见》(闽师教〔2014〕24号)精神,为推动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的建设,决定给予2014年校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下拨专项建设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专项建设经费按年度分三批下拨(详见附件1)。
二、本年度(2014年)建设经费下拨前,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进行审核。请各项目认真填报《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和《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3),并于10月16日前将两份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提交至我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三、项目每年组织总结检查。2015、2016年度项目建设经费下拨前,各项目需将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材料(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年度计划等)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建设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师财(2014)8号〕的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各学院应合理分配,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本通知附件2、3不随文下发,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经费下拨一览表.pdf
教务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