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和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一) 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应于2015年6月26日前结束,期末考试于2015年6月27日—7月10日进行,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 非网络教学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工作应于2015年6月12日前结束,网络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工作应于2015年6月19日前结束。
(三) 学期中结束的课程、实验课以及《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课程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安排表需报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备案。
(四) 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见附件2),专业课程补考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二、 进度安排
各教学单位使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辅助进行考试安排,并按以下时间表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一) 2015年5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进行课程参数设置,包括考试方式、考试时段、试卷参数和考试时间等。2015年6月27日—7月3日为公共课考试时段(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体现为“GGK”);7月4日—7月10日为专业课考试时段(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体现为“ZYK”)。各教学单位应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将相应考试时间的课程与对应考试的时段进行设置,并将考试方式设置为“集中”。
(二) 2015年6月11日—13日,教务处将与各教学单位进行考场安排协调,同时各教学单位制作监考教师安排表。
附件1: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考试时间 | 课程名称 | 考试年级 |
2015年6月10日下午 (星期三下午) | 军事理论 | 2014级 |
2015年6月24日下午 (星期三下午) | 大学英语(二) 大学英语(四) | 2014级中医 2013级高职计本 |
2015年6月27日上午 | 大学英语读写(二) 大学英语听说(二) | 2014级 |
2015年6月27日下午 | 大学英语读写(四) 大学英语听说(四) | 2013级 |
2015年6月28日上午 | 高等数学 A(上)、B(上)、C(上)、D | 2014级理科专业 |
2015年6月29日上午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014级文科专业 |
2015年6月29日下午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13级 |
2015年6月30日上午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014级理科科专业 |
2015年6月30日下午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13级理科专业 |
2015年7月1日上午 | 教育基本原理 | 2013级部分教师教育类专业 |
2015年7月1日下午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2013级部分教师教育类专业 |
2015年7月2日上午 | 大学物理B、C | 2014级理科专业 |
2015年7月3日上午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2013级部份专业 |
2015年7月3日下午 | 线性代数 | 2013经济学等专业 |
附件2: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考试科目 | 考试年级 | ||
2015年8月28日 (星期五) | 上午 | 大学英语读写(二) 大学英语听说(二) 大学英语(二) | 2014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13文科专业 | ||
下午 | 大学英语读写(四) 大学英语听说(四) 大学英语(四) | 2013级 |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014级文科专业 |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014级理科专业 | ||
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 | 上午 | 大学物理B、C | 2014级理科专业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13级 | ||
下午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2013级部分教师教育类专业 | |
教育基本原理 | 2013级部分教师教育类专业 | ||
2015年8月30日 (星期日) | 上午 | 高等数学 A(下)、B(下)、C(下)、D | 2014级 |
下午 | 线性代数 | 2013级经济学等专业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2013级部份专业 |
备注:补考地点由各学院上报补考人数后再作安排。
考试座位安排要求:在平面教室考试的,应隔位安排;在阶梯教室考试的,应隔排隔位安排(平面前排可不隔排)。不同课程安排在同一教室考试的,应按照单、双排分开的原则实行隔排隔位安排。《军事理论》为开卷考试,可只隔位安排。监考教师要提前15分钟到场,按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生成的座位号安排考生有序就座。
每个考场均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除《军事理论》的2名监考教师均由考试学生所在单位指派、试卷由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派送外,其他课程“监考教师1”由开课单位指派并负责派送试卷,“监考教师2”(或“监考教师3”)由考试学生所在单位指派。各单位务必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考试管理”模块中。
免监考班级和开卷考试的课程要上报电子文档,字段包括:考试时间、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考试人数、班级名称、开课学院、备注(“免监考”或“开卷考”)。
本学期报名参加重修的学生直接参加对应年级的期末考试,各开课单位要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选课管理”模块中。
(三) 2015年6月15日前各学院上报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
(四) 2015年6月18日—19日,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将进行考表信息的核对、打印、发布等工作。
(五) 2015年7月9日前,各开课单位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选课管理”特殊课程调整模块中录入公共课补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协助进行考场安排(专业课程补考所需教室由各开课单位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借用后,自行安排)。
三、 注意事项
(一) 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考前保密及考试后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开课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试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操作。
(二) 免监考班级的试卷接送和巡视工作由学院负责。
(三) 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要做好证件查验工作。
(四) 各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应将本学期辅修专业期末考试安排与主修专业同步排入总考表。
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安排好本学期温书迎考工作。师生可以登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各门课程的考试、监考安排。进入温书迎考期间,原则上暂停办理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借用工作。确需借用教室进行辅导或组织分散考试的,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向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另行申请。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