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当前位置:首页  质量工程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教学名师奖和2010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5-28浏览:241

师大教〔201026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054号)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闽师教〔2007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第六届教学名师奖和2010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范围

(一)第六届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

(二)2010年度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评选和推荐数额

(一)教学名师奖

拟评选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8名,推荐参评第六届省级教学名师奖教师8名。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拟评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并报教育厅审批。

三、评选和推荐条件要求

(一)教学名师奖评

1.已获得前五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不再参加本届省级评选;已获得前五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不再参加本届校级评选。

2.教学名师奖属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根据学校2009年第十八次党委常委会议有关精神,要注重挖掘和树立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一线的先进典型,处级以上干部(含处级)原则上不参评校级先进个人。

3.近三年均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参评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必须具备教授职称),且近三年来每学年在学生终结性评教中成绩排名均在本学院前30%。

4.已退休的教师原则上不参评。若是返聘教师,并仍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的,需提供由校人事处开具的返聘证明,方可参评。

5.其他条件参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已获得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的不再参加本次省级评选;已获得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的可参加本次省级评选。此外,其他项目可直接申报本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但项目必须涉及以下方面内容:

1)根据海西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学院与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在订单式培养,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教材和共建实训基地等方面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

2)适应国家对基础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支持学院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选择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基础学科探索开展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2.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及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创新性,预期效果好,具有可行性,在本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申报程序

坚持单位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学院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处。

五、评选和推荐程序

(一)教学名师奖

1.我处聘请有关专家,根据评选条件,参照指标体系(见附件1),对申报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和前五届校级教学名师申报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2.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参照指标体系和专家评审意见,对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遴选出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正式候选人;并对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正式候选人以及前五届校级教学名师申报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有关材料分别进行综合审议,遴选出参评省级教学名师奖正式候选人。最后评选和推荐结果经全校范围公示后上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我处聘请有关专家,根据评选条件,参照评价指标(见附件1),对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2.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参照评价指标和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审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最后评选结果经全校范围公示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教学名师奖(见附件2

1)候选人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1份);

2)候选人推荐表(校级、省级,双面复印,一式4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

4)候选人简明表(参照项目评审指标填写,尽可能用翔实的数据说明,A4纸张打印,最多不超过2面且双面复印,一式40份);

5)候选人申请表(一式2份)

6)候选人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或盖签字章,并经单位盖章,一式1份);

7)拟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应提供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见附件3

1)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1份);

2)申报书(双面复印,一式4份);

3)简明表(参照项目评审指标填写,尽可能用翔实的数据说明,A4纸张打印,最多不超过2面且双面复印,一式40份);

4)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或盖签字章,并经单位盖章,一式1份)。

(二)申报截止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以“姓名(或单位)+项目类别+表名”命名文件(如:“张三教学名师奖推荐表”、“**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汇总表”)必须以学院为单位,并于2010651130前提交我处(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室;联系人:周志强;电话:22867392E-mail:jwcjxk@fj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个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

(四)各学院必须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实事求是填写候选人学生评教情况和学院推荐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务必设立公示环节。若有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附件:1.项目指标体系

2.申报教学名师奖相关表格

3.申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各类项目相关表格

下载:附件1:指标体系.doc 

      附件2:申报教学名师奖相关表格.rar

           附件3:申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各类项目相关表格.rar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0年5月27印发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