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师大教〔2019〕29号)精神,现2019年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标准和预算
实践教学基地原则上按一个专业1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经费,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
二、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报销要求。
1.经费开支具体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师大教〔2019〕29号)执行,严格按“经费预算”执行,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支出项目的,各专业应提交更改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2.经费的报销须经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经费应于2018年12月前用完。学校将根据本年度经费开支情况确定下一度各专业基地建设经费额度。
三、其他。
预算表一式一份,经学院审定后统一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旗山校区行政楼412室,电话:2286739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实践管理科邮箱:sjk@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