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行为,提高考试的质量,经过上学期的实践,决定从本学期起采用统一的试卷和答题纸排版格式(标准模本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请各学院遵照标准格式设计及编写考试试卷。具体要求如下:
1.对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必须同时准备难度相当的(A、B、C)三套试题(每套试卷之间内容交叉不得超过30%),每套试题必须留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送印时必须填写试卷送印单,并经系主任、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公共必修课课程的试卷由教务处负责印刷,各学院必须在考试前两周将三套试卷的正式打印件及电子文档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随机抽定,一套用于考试,另两套封存备用;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课程的试卷由各学院负责印刷,各门课程试卷命题负责人必须在考试前两周将三套试卷的正式打印件及电子文档送交教学秘书,由分管教学院长随机抽定,一套用于考试,另两套封存备用。补考时,在原本封存备用的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定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作为备用。
2.试题必须集中在试题纸上打印,试卷和答题纸统一用B4纸打印,不得用手写体。试卷打印和印刷应做到规范、清晰、准确。凡超过一张纸的试卷,必须装订,并在每张试卷页脚处标明试卷页数及总页数。
3.除了试卷模本上已经确定的之外,试卷的字体要求:大题号为四号黑体;题目和正文为小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数字、字母及其它字符用“Times New Roman”字体。行距要求:取1.5倍行距。页码要求:在页面底端(页脚)中间添加页码。编号要求:大题号一律用“一、二、”等编号;题目一律用“1.2.”等编号;选择题中的选项一律用“A.B.”等编号。在大题号后要注明总分值和每题分值,如“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4.由于专业特点,难以按上述试卷格式执行时,参照本样式,提出相关课程试卷样式,经所在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可按审批后的试卷样式制卷。
5.命题教师必须在正式印刷前在《试卷命题教师承诺书》上签字。
6.除因专业特点有特殊要求外,所有的答案必须填写在答卷纸上,做在草稿纸或试卷纸上的无效。
7.整个答题纸的首页得分框内只能标示正分,且一律用红笔评阅,评阅教师、复核教师必须在《评卷教师、复核教师承诺书》上签字。
8.评卷计分后的试卷和答题纸须按班级进行装订(答题纸装订封面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装订必须为活页式装订;装订的顺序为封面、试卷的样卷、参考答案、参考评分标准、命题教师承诺书、评卷教师、复核教师承诺书、考试纲要和试卷分析表(从《教师工作手册》裁下)以及按学号排序的学生答题纸。封面要填写清楚,交开课学院登记。
9.开课学院必须保存试卷四年。
附件:1.试卷命题教师承诺书
2.福建师范大学试卷模本
3.福建师范大学考试答题纸装订封面
4.福建师范大学答题纸模本
5.福建师范大学试卷送印单
6.评卷教师、复核教师承诺书
教务处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