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9〕42号
关于公布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9〕18号)精神,在学院答辩评审的基础上,教务处对2018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以及2017年延期结题的同类项目进行验收,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共249项,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共237项,其中233项如期接受结题验收,4项校级项目延期一年。
2017年获准延期一年结题的9项项目接受结题验收。
二、验收结果
2018年接受结题验收的233个项目:215项验收合格(国家级19项、省级26项、校级170项);3项校级项目验收不合格;15项(国家级5项、省级10项)因论文未发表准予延期至2019年11月30日复验。
2017年延期结题的9个项目:8项验收合格(国家级1项、省级1项、校级6项),1项校级项目验收不合格。
各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事项
(一)经费划拨
1.验收合格的项目将划拨剩余经费,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将给予后续省拨经费支持,支持标准将根据省拨经费总额度确定。
2.2018年延期项目暂停划拨剩余经费,结题通过后划拨剩余经费。
3.不合格项目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二)其他
延期结题项目应抓紧推进下一阶段的项目研究工作,保证完成项目任务,实现项目目标。
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院要了解具体原因,对无故或理由牵强的项目,要对其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学生成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指导教师再申报指导类似项目时要严格审评和监督管理。
附件: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验收结果.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