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超(学号:105092014066),男,数学与信息学院2016级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学生;符许亮(学号:123012014143),男,数学与信息学院2016级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学生。
现向以上2名同学公告送达《关于给予曾超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闽师学退〔2021〕29号)、《关于给予符许亮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闽师学退〔2021〕30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被退学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规定,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