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与要求
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面向2024级、2023级本科学生开展。学生在申请报名转专业前,请认真研读已正式发布的《转专业方案》,链接地址:http://jwc.fjnu.edu.cn/2a/4a/c9107a404042/page.htm,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且深入的了解,熟知拟转入专业《转专业方案》中的各项细则要求,特别是考核方式与考核内容等关键要素。
二、限制情形
对以下情形学生转专业进行限制: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如国防生、定向生、外国语保送生、专升本学生、预科转正生、体育特长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等,不得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别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不同类别间不得互转专业, 同一艺术类别专业按不同录取规则录取的不得互转专业;不同的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专业之间不得互转专业。
(二)入学不满一学期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三、四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再申请转专业。
(四)入学前已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五)已有转学经历的,原则上不再申请转专业。
(六)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申请报名方式与安排
(一)申请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通过系统正式提交后的申请为正式生效的申请,处于保存状态的为无效申请。
报名时间安排:2025年1月6日12点-2025年2月17日12点。
(二)2025年2月17日下午,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核,转出学院需严格对照“限制情形”对申请学生进行转出审核,同时在教务系统完成转出线上审核流程。
(三)2025年2月18日上午,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转入审核。
(四)2025年2月19日开始,转入学院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各学院按照《转专业方案》中既定的考核方式做好笔试/面试的考核安排,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需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及时通知申请学生做好准备。
四、考核要求
转专业考核严格按照专业制定的方案执行,要求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项考核项目(如笔试、面试)的表现和得分进行书面记录,形成过程性考核材料存档并备查,学院纪委要加强对考核全程的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需做到可追溯、可倒查。
有安排笔试考试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并做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和保管,负责命题及接触过试卷的各级各类人员不得在考前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笔试后做好试卷回收和批阅工作,并及时进行笔试结果的公布。
有安排面试考核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面试考核的有关工作安排,对考核进行详细的书面打分和记录。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确定拟接收名单,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确认。
学院及时向教务处提交经公示确认后的拟接收名单,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经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转专业工作主体责任在学院,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程序,认真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