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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2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即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21121-1130日。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关于加强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师大教〔201271 )要求,每15名专任教师开设一门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要求,落实开课要求,加大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力度,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课程。

学校立项建设的线上课程(慕课),应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选修,2021-2022年度立项建设但还未上线开放选修的课程,需积极参与本次申报并于下学期开课。

(三)申报程序

1.开课教师应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确认表》(附件1),其中,新开课程还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信息收集表》(附件2),报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

2.学院汇总课程申报情况,将附件12(一式一份)于202212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科,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75216958@qq.com

二、课程管理

(一)开课要求

1.申请开设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线上课程(慕课)和混合式课程均须为已立项课程

2.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三轮进行学生选课,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开课。

(二)时间安排

1.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上课时间为第二至第十五教学周,统一安排在星期三或星期五晚上第十五教学周为考试周。

2.任课教师必须于考核结束10日内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确认表.xls

2.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信息收集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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