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9〕7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扩大项目受益面,调动学生参与创新训练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学生为主、广泛培育、提升质量、择优推荐、重点突破”总原则,切实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工作规范开展。
二、申报对象
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16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申报。
(二)项目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研究团队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每个项目可自主选择1-2名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允许具有丰富实践教学指导经验的讲师参与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学院在尊重项目组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指导教师指导跨学科合作项目。
(五)项目研究训练原则上应于2021年4月按时结题。
五、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指导教师审核。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指导教师,组建研究团队。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xl.fjnu.edu.cn/aexp/)进行网上申报,指导教师在申报书文档中填写具体意见并审核项目后,项目组可在系统中导出申报书(附件1)请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审核。
同时请项目组提交申报书(评审版)(附件2)。
(二)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学生申报资格、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对比申报项目与往年项目情况,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提交材料:申报书、申报书(评审版)、立项申请汇总表各一份,于2019年12月16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务处416,同时将申报书(文档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项目申请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sglk@fjnu.edu.cn。
(三)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将给予项目训练经费,有条件的学院建议配套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建设。
(四)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六、其他事项
请学院认真审核申报项目,对于重复申报项目(与往年已获批项目重复),一经查证属实,将取消立项资格,严重的还将予以通报,指导教师两年内(含当年)取消指导项目的资格,学生取消在校期间申报项目资格。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doc
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评审版).doc
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