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自觉、 自省、 自律、 自查、 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第 13 周(5 月 12日——5月 16日)为党政领导集中听课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次数要求
学院党政领导听课要求具体如下:学院院长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6次,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应不少于10次,其他院领导应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注:本条为学期听课次数要求,可视情况具体安排,切忌过度集中。)
二、听课任务及要求
听课时应重点关注以下课堂:校督导组评价为中及以下;学生评价排名靠后;学生出勤率较低;新进教师讲授。
听课人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可通过“福 Star ”--教学评价 --领导评价模块进行填写),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提出反馈意见,必要时要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反馈,相关教学单位要及时给予回复。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根据校督导团听课情况反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有计划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听课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填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XX学院党政领导听课汇总表》(附件),并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学运行科(行政楼414),电子版发送至3071029478@qq.com,学校将于学期末对学院党政领导听课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反馈。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党政领导听课汇总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