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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辅修专业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5-05-15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师教〔2016〕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

(四)达到相关知识、能力的要求(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负责考核)

(五)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缴清;

(六)学生修读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应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二、工作安排

(一)招生工作安排

拟开办的辅修专业(详见附件1)于523日前,在本院网页上公布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安排及缴费金额(辅修专业实行学分收费听课制,文、理、工科和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

(二)报名

526日至66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

(三)资格审核

66-6月13日,主修专业学院、辅修专业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四)缴费

    613-6月30日,完成修读学生的缴费工作。

三、其他说明

(一)学生辅修专业毕业需与主修专业同步。主修专业毕业时未完成辅修专业的,将终止辅修专业学习。

(二)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单独发放,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515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辅修专业招生信息

学院

拟开设的辅修专业

联系人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地点

禁报专业

法学院

法学

陈老师

22867989

旗山校区:文经楼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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