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本科生在读期间应修读8个学分,其中非艺术体育类学生应在“美育体育与审美体验”模块修读2学分,文科类学生应在“数理基础与科学探索”模块修读2学分,理工科类学生应在“中外文化与人文素养”模块修读2学分,师范生还应在“师德素养与教育法治”模块修读2学分。(其他年级根据本年级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修读。)
二、课程教学
通识教育选修课应坚持以“四新”建设为引领,深入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和三创教育元素,并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渠道作用,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发挥通识教育价值引领功能,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批判思维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课程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每15名专任教师开设一门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要求,落实开课要求,加大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力度,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课程。
(三)申报程序
1.开课教师应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确认表》(附件1),其中,新开课程还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信息收集表》(附件2),报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
2.学院汇总课程申报情况,将附件1、2(一式一份)于2021年6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室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24922450@qq.com。
四、课程管理
(一)开课要求
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三轮进行学生选课,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开课。
(二)授课要求
在线课程原则上应按线上线下混合模式进行;跨学院院课程应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跨学院选课实施办法(试行)》(师大教〔2017〕4号)执行。
(三)课程建设与管理
1.教师应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鼓励利用学校“教学云平台”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并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打造凸显学科特色的通识教育精品选修课程。
2.为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任课教师应加强考勤,严格管理,缺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学期该门课程考核(含补考)。
五、时间安排
1.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上课时间为第二至第十五教学周,统一安排在周三或周五晚上,第十五教学周为考试周。
2.任课教师必须于考核结束一周内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确认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