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拨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项目顺利开展,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师财〔2017〕35号,2017项目校拨建设经费的80%(含项目启动经费50%、中期通过后的30%)将划拨至项目负责人个人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组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1),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学院根据项目经费表(附件2)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干经费建行批量转账发放表》(附件3)。
三、《项目经费预算表》、《发放表》各一式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2017年3月9日(周五)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旗山校区行政楼413室,电话:2286739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实践管理科邮箱:sjk@fjnu.edu.cn。
各项目组指导教师要密切监督经费开支情况,学院要定期检查引导,确保经费按照预算用在项目的研究训练和实践上。
2.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拨建设经费2018年3月下达经费一览表.xlsx
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干经费建行批量转账发放表.xls
教务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