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对本科课堂教学效果全面了解,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学生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本学期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
三、评教方式
学生自行登录“福Star”APP,在“教学评价”模块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四、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活动的,在网上选课、成绩查询等教学活动中将受到影响,逾期系统将不再开放。
(二)学生评价是教师课堂教学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评教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师进行评价,网上评教均采用匿名的方式。
(三)各学院需做好通知、宣传工作,及时关注学生评教进展,时间截止后,将对各学院学生参与情况进行统计。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