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线上课程等三类,其中线上课程选课不分校区。
二、选课安排
通过教务系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部分线上课程)
时间:2023年6月10日12:00—6月14日23:00
具体要求:
1.容量要求:本轮课程没有容量限制,学生在选课时间内皆可选课,无需抢课。选课结束后,系统在优先满足高年级学生选课需求的原则下对选课结果进行统计筛选。
2.名单确认:学生需在第二轮选课时间前登录系统查看选课结果,未选上的需参加第二轮选课。
(二)第二阶段(线上课程、第一轮未选满课程)
时间:2023年6月15日17:00—6月18日12:00
具体要求:本轮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先选先得。选课结束后,系统将对选课结果进行统计筛选,凡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课。
如需退选,请于本轮及时在系统中退选。
(三)补选阶段
时间:2023年9月4日12:00—9月6日23:00
具体要求:本轮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先选先得。本轮只可补选,不可退选。
三、选课说明
(一)课程模块要求
选课学生应对照本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修读要求,合理进行选课。
(二)毕业班学生要求
1.2024届预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规定的学分,毕业生应认真对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修读要求,尽快完成选修。
2.上述学生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系统选课的,可于开学两周内持本人申请、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签字盖章后,由学院汇总到教务处学务科进行补选。
(三)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选课。
四、修读说明
(一)修读方式
1.线下课程:开课前通过个人课表查询上课时间、地点进行线下学习。
2.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分两部分进行学习,线上部分应到指定的开课平台进行在线学习,线下部分于开课前通过个人课表查询上课时间、地点进行线下学习。
3.线上课程:不安排上课的时间和地点,学生到指定的开课平台按要求进行在线学习。
(二)线上平台
上述第2、3类课程线上部分修读的平台及登录方式将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1周发布于教务处网站,选课学生应在课程对应的平台根据要求进行学习。混淆平台进行的学习视为无效,不能给予修读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选课名单:选课数据作为教学安排的依据,未参加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未选课程的学习。
(二)考核说明:通识教育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重修,学生可在网络选课期间重选该门课程或另选其他课程进行重新修读。已选课但不参加学习、考核的,将按0分记载学生成绩。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学生选课的组织工作,加强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政策解读,特别是对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读要求向学生进行充分的说明,确保选课工作顺利完成。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