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个性化培养周”学习实践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加强通识教育,打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积极健康、活跃高雅的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开展“个性化培养周”学习实践作品征集活动。现将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征集主题
人文·艺术·科学·创新·共享
二、征集内容
征集学生在“个性化培养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学习成果,主要分为五类:
(一)学习感悟类
(二)调研报告类
(三)艺术设计类
(四)音频视频类
(五)其他文创类
三、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作品要求
(一)要求必须原创,数量不限,表现手法不限;如与他人合作完成,提交时需标注全部作者信息。
(二)作品须紧扣主题,创作角度自选,同时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弘扬主旋律,导向成长成才;
(三)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风格、题材不限,提交作品电子稿件;
2.学习感悟类、调研报告类作品以word格式提交;
3.艺术设计类作品以图片格式提交,储存格式为JPEG,不得小于2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确保图片质量清晰;
4.音频视频类作品以MP3、MP4、MMV等常规格式提交,视频不得大于500M;
5.每个专业最多可推荐6个作品,并于7月7日前将投稿作品和报名表格压缩,以“学院名称+学生作品征集”格式命名(同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jwcjxk@fjnu.edu.cn。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7日,以收件时间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六、作品评选
作品征集结束后,教务处将对优秀作品进行评审,评定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状。届时教务处将通过线上和线下等方式,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展示。
七、注意事项
(一)投稿者投稿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主办方据此评选。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实的,取消参与资格。
(二)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
(三)所征集的作品不作商业用途,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版权。
(四)本次活动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本次活动由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主办,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2022-2023学年“个性化培养周”学习实践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2.2022-2023学年“个性化培养周”学习实践作品征集汇总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