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即日起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日-12月12日。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师大教〔2023〕28号)(附件1)要求,按规定开设一定数量的优秀课程供全校学生修读,其中,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每学期至少开设1门,线下课程原则上任课教师同一课程申报不得超过2门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开课要求,加大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力度,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课程。
鼓励非二级教学单位的教授为本科生开设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选题可与专业背景、研究领域相关等。
(三)申报程序
1.开课教师应对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确认表》(附件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开课,其中新开课程还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信息收集表》(附件3),报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
2.开课单位汇总课程申报情况,将相关材料于12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科,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416室,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wcxwk@qq.com。
二、课程管理
(一)开课要求
1.申请开设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线上课程和混合式课程均须为学校已正式立项课程(首次申请需附上立项发文等相关文件)。
2.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三轮进行学生选课,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教学班一般不予开课。
(二)时间安排
1.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上课时间为第二至第十五教学周,统一安排在星期三或星期五晚上,第十五教学周为考试周。
2.任课教师必须于考核结束10日内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
1.《福建师范大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师大教〔2023〕28号).pdf
2.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确认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