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
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教民中心函〔2020〕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要充分珍惜此次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的机会,认真总结本院(部)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积极推荐优秀教学成果,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在广泛发动、深入总结、征集筛选的基础上踊跃推荐。我校将从各院(部)报送的民族教育教学案例中评选部分优秀成果,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评比及展示活动。
二、各院(部)要按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工作方案》设定的评比要求,填报《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和《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报送我校教务处,(电子文档压缩名为:学院(部)+“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各学院(部)要以此次开展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展示活动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摆不足、优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联系方式:何老师,0591-22867396,jczx@fjnu.edu.cn
地址:旗山校区行政楼408室。
附件: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