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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分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30浏览:10

各有关学院:

为确保2023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分段考核工作正常、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分段考核工作方案》(师大教〔2023〕37 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学+地理科学”2个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的2020级本科阶段学生。

二、考核时间

复合专业所在学院应于2023年9月份完成分段考核,以便有序衔接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考核学院依照《方案》工作要求,于9月10日前将学院细化方案(纸质版)报备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细化方案中应包括考核工作所涉及的实施流程、申报材料清单等。

2.学生本人依照学院细则认真如实填写分段考核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在学院,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未尽事宜,以《方案》要求为准。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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