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生兴趣和专长,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精神,在2025年转专业方案优化基础上,现就制定2026年转专业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
转专业工作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选拔录取的原则。学生在学期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或者不适应本专业学习要求,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属于《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文件中规定的限制情形的,不得转专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6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和工作程序,研究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转专业方案的宣传和政策解读,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管。
三、制定方案内容
学院制定的2026年转专业工作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具体的接收条件、详细的考核方案(含笔试和面试)等,可参照格式范本(附件)。
四、方案制定要求
1.学院在2025年转专业方案优化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实际和人才培养需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教育公平、专业适配、因材施教”的理念,继续优化2026年转专业方案的接收条件,明确取消各类前置性限制条件,确保方案科学、合理,有利于学生成长。
2.适度增加接收计划。学院要优化配置人才培养资源,适度扩大接收人数。若无特殊困难,应尽量按照该专业当年级实际在校学生数15%的比例报送接收计划,能收尽收。对于不能按15%足额填报接收计划的、对于申请转入人数超额但接收人数未能100%完成接收计划的情况,要向教务处做出具体的文字情况说明。
3.优化调整转专业条件。转专业工作应该充分考虑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有足够的兴趣和专长、能够在转入该专业后具有学习潜力和发展前景。转入转出条件的设置,不得与教育部文件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转专业管理规定相冲突;非必要不得设置限制转出的条件,要严格审核接收条件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将各种名目的接收前置条件减少甚至取消,代之以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对于个别、特殊条件确需在方案中体现的,学院要进行科学论证,并向教务处提供论证情况说明。
4.明确考核方式,细化考核内容。学院工作方案应明确接收考核方式,如笔试和面试等,并科学设置考核比例,根据学生考核情况进行选拔录取。安排笔试考试的,应公布专业笔试科目和有关参考书籍等,安排面试考核的,组织做好面试考核的工作安排,并对考核进行详细的书面打分和记录。
五、方案报送及时间安排
1.2026年1月13日前,学院将2026年转专业方案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学务科纪老师处进行初审。
2.2026年1月14日前,审核无误后的方案由学院打印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学务科汇总。
3.2026年1月16日左右,教务处统一发布《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方案》,方案发布后,学院做好学生咨询和政策解读。
4.2026年1月20日前,学院教学秘书老师通过教务系统完成方案录入、核查和提交工作。
5.拟于2026年1月22日左右,启动2026年转专业学生报名组织工作,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资格审核、考核和学生转入工作。具体报名通知另行发布。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