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师大教〔2019〕8号)(附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免监考班级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8日—10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2021、2022、2023级学生
三、免监考范围
免监考课程应为本学年开设的非实习实践类必修课程,且考试形式为统一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含闭卷或开卷)。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及18周(含)之前结课的课程不列入免监考范围。
四、申报程序
(一)班级申请
(1)召开会议,研读文件。申请班级需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认真研读《福建师范大学“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等学校考试相关规定。
(2)全体同意,网上申请。班级学生全部同意后,通过“福Star”APP办事大厅--教学服务--免监考班级申请。
(二)学院审核推荐
所在年级辅导员进行初审后,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学校审批公布
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的班级即获得“免监考班级”资格,并由学校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通过网上系统完成相关推荐审核工作。
2.各学院要加强宣传与引导,应安排专人组织申请免监考班级学生学习相关考试文件,做好免监考班级班长的考前培训工作,并积极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