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8〕38号
关于公布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8〕8号)精神,在学院答辩评审的基础上,教务处对2017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以及2016年延期结题的同类项目进行验收,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共286项,其中4项中期检查终止项目研究,274项如期接受结题验收,8项(省级1项、校级7项)申请延期一年结题。
2016年获准延期结题共4项校级项目,其中3项接受结题验收,1项终止研究。
二、验收结果
2017年接受结题验收的274个项目:264项验收合格(国家级20项、省级31项、校级213项),2项校级项目验收不合格,8项(国家级4项、省级4项)因论文未发表准予延期至2018年11月30日复验。
2016年延期结题的3项校级项目验收合格。各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事项
(一)经费划拨
1.验收合格的项目将划拨剩余经费,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将给予后续省拨经费支持,支持标准将根据省拨经费总额度制定。
2.2016年延期结题项目按照2016年标准划拨项目经费;2017年延期项目暂停划拨剩余经费,结题通过后划拨剩余经费。
3.不合格项目、终止项目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四、其他
延期结题项目应抓紧推进下一阶段的项目研究工作,保证完成项目任务,实现项目目标。
验收不通过和终止研究的项目,学院要了解具体原因,对无故或理由牵强的项目,要对其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学生成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指导教师再申报指导类似项目时要严格审评和监督管理。
附件: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验收结果.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