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
改革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育人作用,使得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经研究,决定开展“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评选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在价值传播和理论引领中凝聚知识底蕴,在知识、技能传授中强调价值传播和理论引领为课程目标,建设“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融通的课程内容体系,打造一批“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着力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教育课、专业教育课程“三位一体”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精品课程体系,努力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贡献力量。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次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分为:(1)“思政课程”精品项目,主要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门必修课(2018年版)教材,自主开展相关课程中一个章节或专题的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形成一整套精品课程教育教学材料,每项资助3万,建设期限为半年。(2)“课程思政”精品项目,主要支持教师深入挖掘人文素质、专业教育等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打造一批有效实现知识技能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精品课程,每项资助3万,建设期限半年。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热爱教学工作,在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具有深厚的教学实践积累、突出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成效。
2.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曾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科研课题、精品课程等相关项目或曾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骨干、教学技能竞赛优秀奖等以上荣誉。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人同时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千个示范课堂”建设的教师参与评选。
四、申报办法与项目管理
1.本次评选共立项支持“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精品项目100项。各本科高校可申报“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各5堂(门),各高职高专院校可各申报2堂(门)。其中,申报“课程思政”的项目负责人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不得超过1项。申报“课程思政”的项目负责人为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团队成员可积极吸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课程共建人。课程共建人应全程参与课程思政建设,配合做好课程德育内涵与元素的挖掘、凝炼、教学呈现等工作。
2.“思政课程”精品项目要紧扣思想政治理论课四门必修课2018版教材重点难点,聚焦某一章节或某一专题进行总体设计,以结合学生实际、联系国家目标、符合国情及时代要求的教学内容,以问题导向、案例鲜活、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建设示范教学课件、典型教学案例、示范教学视频和教学资源库等,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亲和力和针对性。
3.“课程思政”精品项目要强化正确政治方向,突出价值引领,深入挖掘通识教育类、专业教育类等相关课程的德育内涵与元素,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明确课程教学目标、优化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和课程设置管理制度,形成“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规范,打造“课程思政”资源库。
4.每个立项项目结题时,应提交示范教学视频(45或90分钟,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教学设计详案(5000字左右)、电子教案(教学演示PPT不少于30张)、典型教学案例3-5个及相应的教学参考资料、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和项目结项申请书等材料。各高校“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精品项目建设情况将纳入高校办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项目验收及推广,根据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并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择优资助、持续深化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将全省通报,撤销立项项目,并视情追回资助经费。
5.推荐“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精品项目的所在高校和项目成员应对项目相应成果的政治导向、知识产权等负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拥有对项目及其成果公开上网、宣传推广和展播出版等权利。
五、其他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有利于“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开展“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等保障。省高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精品立项项目的过程指导和调研督促。
2.请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指导辖区内市属院校积极申报。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各高校须在此之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为PDF版连同WORD文档一并报送我委思政处。材料报送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1)《福建省高校“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申报书》
(2)《福建省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申报书》
(3)《福建省高校“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黄凡、林曦,0591-87091416、13599190089,
高教处联系人及电话:何连海,0591-87091268,
职成处联系人及电话:念航,0591-87091358,
电子邮箱:fjsjzw@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1105室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350003)。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