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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04浏览:1750

关于开展2018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师教〔2016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招生方案

各辅修专业学院应于20171216日前在本院网页上公布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安排及缴费标准(辅修专业实行按学分收费制,文、理、工科和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分150元)。

二、报名

20171216日至201835日,学生登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报名,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二)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一份。

报名材料经主修专业学院审核、盖章,由主修专业学院汇总后于201835日转交辅修专业学院。辅修专业学院对申请修读学生进行考核后,将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批。学生未按时递交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201836日至39日,主修专业学院、辅修专业学院、教务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四、缴费

2018319日至23日,完成修读学生的缴费工作。

五、授课

2018319日,开始教学工作。

 

附件:1、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招生信息.xls

2、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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