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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5-22浏览:1469

     

师大教〔201744

  

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712号)精神,教务处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经专家评审并公示,共立项226个校级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项目的建设时间为一年,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保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201711月将进行项目中期检查,20184月组织结题、验收。

二、经费资助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闽师财〔20134号)要求,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分两次下拨。项目启动时划拨50%,结题验收后根据项目验收结果划拨后期经费。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应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任务书》和《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承诺书》(见附件23)。

(二)以上材料(任务书一式2份、承诺书1份)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20176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旗山校区行政楼411室,电话:2286739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实践管理科邮箱:sjk@fjnu.edu.cn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师教〔201255号)和《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的组织实施意见》(师大教〔201535号)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监管,提供良好研究条件,推动项目顺利开展。

  

附件:1.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名单.xls

     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任务书.doc  

     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承诺书.doc

  

  

                                           教务处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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