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本科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教育实习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师大教师教育﹝2014﹞7号)精神,现将报送2018-2019学年本科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并报送《2018-2019学年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实习计划》,按专业进行填报《2018-2019学年教育实习计划汇总表(集中教育实习)》(附件1)和《2018-2019学年教育实习计划汇总表(分散教育实习)》(附件2)。 (二)结合《2018-2019学年多学科教育实习点岗位需求表》(附件3),参与多学科教育实习点的学院,还需填报《2018-2019学年多学科教育实习点学生名单》(附件4)。 (三)根据实习工作计划,做好实习经费预算,并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教育实习经费预算表》(附件5)。 二、报送要求 (一)2018年6月28日17:00前将以上书面材料(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旗山校区行政楼408室;电子文稿统一命名为:2018-2019学年XX学院教育实习材料,发送至404325114@qq.com。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22863813。 (二)实习学校名称须填写规范的全称,联系方式须填完整;参加教务处推荐的多学科教育实习点的实习学生名单须填写详细,日期格式按附件中的示例样式填写。 三、实习经费 各学院上报的2018-2019学年教育实习预算经费,经核实后将下拨至各学院。 四、其他事项 学校将采取实地检查、电话查访、抽查学生实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各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检查,教务处将公布各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情况。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