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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3浏览:10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调动学生参与创新训练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学生为主、广泛培育、择优支持、重点突破”的总原则,切实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工作规范开展。

二、申报对象

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申报时间

20231113日至20231218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人(团队)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项目负责人为高年级学生的项目。

(三)每个项目可自主选择1-2名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讲师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2022年不合格(含未结题)项目和2023年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的指导教师今年不得担任指导教师。

(四)项目申请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院、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

(五)立项项目原则上应于20255月按时结题。

五、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指导教师审核。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指导教师,组建研究团队。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xl.fjnu.edu.cn/aexp/)进行网上申报,指导教师在申报书文档中填写具体意见并审核项目后,项目组可在系统中导出申报书(附件1)并请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审核。

同时项目组须提交申报书(评审版)(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学生申报资格、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等,对比申报项目与往年项目情况,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20231215日前,学院将纸质版的申报书、申报书(评审版)和立项申请汇总表各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旗山校区行政楼414室),同时将电子版的申报书(文档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和项目申请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48344655@qq.com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项目给予立项获得立项的项目。教务处根据当年财务处划拨的教学经费额度,以及立项项目的结题情况给予项目建设经费同时结合各项目的结题结果等级给予相应的经费奖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利用“个性化培养周”,积极组织学生申报项目,加强创新训练,培养大学生科研精神,助力高质量人才培养。

(二)各学院认真审核申报项目,对于重复申报项目(与往年已获批项目重复),一经查证属实,将取消立项资格,并予以通报,指导教师两年内(含当年)取消指导项目的资格,学生取消在校期间申报项目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给予处理。

(三)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另行安排,学校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和项目进展情况择优推荐。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

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评审版)

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请汇总表

4.学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1113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评审版).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学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手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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