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历和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结课时间
根据校历,本学期于2026年7月11日放假,课程教学于2026年6月27日前结束,其中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线下课程教学于2026年6月13日前结束。
(二)考试时间
1.期末集中考试时间安排。第18-19周为集中期末考试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10日),考试时间段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16:20-18:20。其中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考试由教务处安排,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等详见附件1;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本学期《军事理论》课程结课即考,考试时间为5月31日上午,考试方式为机考,学院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2.补考(缓考)时间安排。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缓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定于2026年8月27日-30日期间,具体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知悉。专业课补考(缓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需在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周日前完成,并于第三周内在教务系统完成成绩录入。
3.学期中结束的课程考试时间安排。部分学期中结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课程、实验课等课程考核时间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如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读写(二)(四)、听说(四)重修分散安排考试时间)。
二、考核方式要求
各课程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既定的考核方式,落实闭卷、开卷、机考等考试要求,若考核方式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不相符,应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课程特点、性质,并结合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以保证考核质量。
三、排考安排
(一)进度安排
各学院需按以下时间节点,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做好考试排考工作:
1.2026年6月10日前:通过“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进行考试任务、考试卷号维护,并完成“集中排考管理--集中考试时间安排”。
其中,考试卷号设置维护环节,请将试卷号设置为“校区+课程号”的形式,相同课程的不同试卷号设置为“校区+课程号+流水号”的形式。
2.2026年6月10日-6月19日:完成考场、监考教师安排。
3.2026年6月19日-6月22日:完成考表信息核对和发布等工作。
(二)系统设置
针对开卷考试和重修考试等其他形式考试在教务系统应做相应的设置:
1.开卷考试。在“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维护--设置考试方式”--选择“开卷考试”。
2.重修考试。重修的学生直接参加对应课程的期末考试,开课单位应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至教务管理系统相应教学班中。
(三)考场座位安排
1.平面教室,应隔位安排;阶梯教室,应隔排隔位安排(阶梯教室中的平面部分可隔位不隔排)。
2.不同课程安排在同一教室考试的,应按照单、双排分开的原则实行隔排隔位安排。
3.开卷考试考场可只隔位安排。
四、监考老师安排
(一)每个考场均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老师需为在岗教师,原则上不得安排研究生作为监考。
(二)《军事理论》课程由考试学生所在学院指派监考教师参加机考监考工作,具体由军事教研室统一安排。
(三)其他课程“监考教师1”由开课单位指派并负责派送试卷,“监考教师2”(或“监考教师3”)由考试学生所在学院指派。
五、“教考分离”试点课程安排
本次试点课程为教务处从各学院推荐的本学期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基础上进行遴选确定的课程(附件3),各学院需确保教考分离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公正,充分发挥考试对教学的诊断、反馈和导向作用。
(一)命题人员从非本学期任课教师中遴选,命题人员仅负责命题相关工作,监考与阅卷等参照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案等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思维和综合素养,合理设置试题难度、区分度,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提高开放式、探究式及综合应用性题目比例。
(二)命题全流程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学院与所有命题人员签订《出卷教师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须于本学期考试前提交教务处学务科),如发生泄密,按学校教学事故及考试管理等相关办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三)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需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试点课程试卷分析及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排考要求。为给学生留足温书迎考时间,各学院要合理排考,根据考试周的时间段,分散安排考试,原则上同一个专业班级学生不得安排在下午连续两场考试,同一个考场也不连续安排两场考试(避免收卷与学生进场交叉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同时,结合考试人数选择符合条件的教室,充分预留好座位数便于按照规定要求布置考场。
(二)试卷要求。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考前保密及考试后试卷、试卷分析等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由开课单位负责。开课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师大教〔2021〕51号)的相关要求执行,统一考试试卷和答题纸及装订的格式模本需按统一规定格式要求,具体详见附件5。
(三)证件要求。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餐卡无效)。
(四)温书迎考及教室借用。期末考试期间,师生可通过“福star”APP查询每日可用温书自习室。原则上暂停办理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借用,确需借用教室进行辅导或组织分散考试的,由各学院向教务处另行申请。
(五)信息查询。师生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各门课程的考试、监考安排。
(六)成绩录入。考试结束后,原则上要求任课教师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教务系统,完成期末考试成绩的录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安排工作,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要以“产出导向(OBE)”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按照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做好各门课程的考核与评价,尤其是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期末考试安排表.docx
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缓考)安排表.docx
3.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考分离(试点)课程清单.xls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