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厅函〔20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教育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教材研究,健全教材建设支撑体系,提高教材质量水平,决定组织开展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一)建设目标
搭建凝聚各学科、各方面专业力量共同研究课程教材建设的平台,构建灵活、开放、有效的创新研究机制,实现课程教材建设研究的专业化、专门化、专项化,发挥重要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功能,整体提升课程教材建设的支撑能力,成为专门研究课程教材的专业智库。
(二)基地任务
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主要围绕以下任务持续进行实践探索。
一是聚集专业力量。培养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课程教材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二是探索教材建设规律。梳理课程教材建设的已有经验、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规划研究课题,围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发布研究报告。
三是建设教材数据中心。整合教材编写、使用、跟踪评估等各种资源,收集、分析并报告国内外教材研究及教材建设动态信息,为教材研究、开发和管理提供参考。
四是促进研究成果交流传播。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不断拓展交流渠道,把握世界同类教材发展趋势,吸纳借鉴先进经验,同时推动中国教材走出去。积极推动课程育人、教材建设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交流共享,实现知识教育、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开展中外教材合作编写研究。
五是进行咨询指导服务。为教材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参与教材编写、审查、使用评估等工作,提升教材质量。
(三)申报条件
对教材建设研究高度重视,具备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教材建设工作基础的高等学校、教科研院所等机构均可申请设立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基本条件是:
1.研究队伍。在申报学科、领域有一定数量的长期稳定的研究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二分之一。研究队伍包括学科专家和学科教育专家、课程教材研究专家等,有关研究人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有关课题研究,有主编、参与教材编写(修订)经历或参与课程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研制(修订)经历,或国家课程教材政策咨询的经验经历。
2.学术基础。有雄厚的学术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积累,有关课程、教材、教学的研究成果被引用率高,有广泛影响,在课程教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曾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
高校申报的学科专业类基地,有相应的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申报的管理类或综合类研究基地,至少有两个相关学科的博士点,相关学科在教育部学科建设评估中均为A-类以上。独立设置的科研院所等机构申报者应有博士后流动站,长期参加国家教材建设工作。
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一般申报1个基地,最多申报3个基地。
(四)运行管理
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工作有专人负责,经费专户管理。教育部在经费、招生及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围绕基地建设规划,通过建立年度计划及总结、周期报告及评估(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度等,加强基地建设和过程管理,实行奖励、退出机制。
二、申报工作安排
2018年启动首批12个基地建设,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种类
一是学科专业类,包括中小学(含中职)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各1个,共3个);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教材(各1个,共4个);高校经济学、新闻学两门学科教材(各1个,共2个)。二是管理类,包括民族教育、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管理政策研究(各1个,共2个)。三是综合类,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教材研究(1个)。
(二)程序
1.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设立条件、基地任务提出申请,提交《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有关基本信息的填报要准确无误。
2.评审考察。教育部委托有关专业组织,根据申报基本条件及建设规划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严格规范评审考察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公示确认。在教育部官网上公示通过评审的候选单位。公示期一周,对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公示期间无异议,由教育部予以确认。
(三)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申请单位于2018年10月27日前将《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任建英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邮编:100029),同时发送相应的电子稿(邮箱:renjianyingrjy@126.com)。
联系单位及方式:
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 电话:010—58556761 传真: 58556784
教育部教材局 电话:010—66096779(兼传真)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