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依据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师大教〔2021〕51 号)(附件1)。
二、检查范围、内容及时间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检查内容
(1)课程过程性考核。考察课程是否采取多样化考核方式,如日常表现、课前预习、课后作业、期中考试、小测验、大作业、课堂讨论、实验、论文等,同时过程性考核在最终成绩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
(2)课程考核的规范性。考察课程试卷(论文)、作业、报告等的批阅、成绩评定、材料归档等是否规范。
(3)课程教学目标评价。已开展认证的专业,考察是否根据认证要求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进行分析;尚未开展认证的专业,考察是否根据考试大纲和考核目标对课程情况进行评价。
(三)检查时间
本项检查将于2022年3-4月开展。
三、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每门课程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课程考核专项自查表》并存入试卷档案,学院还应形成自查报告(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各学院应于2022年3月28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416),纸质材料需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章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124922450@qq.com。
(二)学校抽查
2022年4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到学院检查。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