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5〕32号
关于公布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5〕10号)工作安排,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经专家评审推荐,决定对165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资助立项项目的建设时间为一年,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按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2015年11月将进行项目中期检查,2016年5月组织结题、验收。
二、经费资助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分两次下拨,项目启动时划拨50%,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止经费开支,结题验收后根据项目验收结果划拨后期经费。
三、有关要求
(一)各立项项目需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任务书》和《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协议书》(见附件2、3)。
(二)以上材料(任务书一式2份、协议书一式4份)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2015年6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行政楼410室;电话:2286739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实践管理科邮箱:sjk@fjnu.edu.cn。
各学院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组织实施的若干意见(暂行)》的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强项目经费监管,推动项目顺利开展。
附件:1. 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名单.xls
2. 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任务书.doc
3. 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协议书.doc
教务处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