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教〔2014〕72号
福建师范大学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4〕32号),2014年我校共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0项,其中40项拟作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向教育部推荐。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4〕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2014年11月将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组要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2015年6月组织结题、验收,各项目组需提交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成果材料(论文、设计、专利等)。
二、经费管理
学校按照国家级项目1万元/项、省级项目0.5万元/项的标准配套经费,分两个阶段下达。本通知印发后即下达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下达50%。
三、其它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积极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进度和成效。各学院应积极提供实验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支持,科学管理立项项目,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锻炼成长。
福建师范大学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