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4〕1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本科生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学生为主、广泛培育、提升质量、择优推荐、重点突破”原则,切实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出成效。
二、申报对象
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往年已经立项但未通过结题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立项项目。
(二)项目组成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多于5人。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且不宜由学生完成的不予立项。
(四)每个项目可自主选择1-2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副高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五)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学院在尊重项目组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指导教师指导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申报,并安排好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附件1),同时对其申报资格、项目和《申报书》内容等进行审查。
(二)各学院组织评审专家依据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按推荐顺序依次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材料于2014年4月30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我处实践管理科。申报材料包括:
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一式二份(学院留存一份)。
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请汇总表》一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我处实践管理科邮箱:sjk@fjnu.edu.cn。
(四)我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立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原则上,文科专业每个项目资助500-1000元,理科专业每个项目资助1500-3000元。建议学院配套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建设。
(五)学校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将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评选。本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建设情况良好,结题评审为“优秀”的将优先推荐参加下一年度的国家级、省级项目的评选。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的执行时间为一年,无特殊情况上不予延期,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
(二)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把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作为本单位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落实。
(本通知相关附件已上传至我处网站,请自行下载,不再随本通知下发。)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doc
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