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8〕77号
关于开展2019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师教〔2016〕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招生方案
2018年12月9日前,拟招收辅修专业学院在本院网页上公布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安排及缴费金额(辅修专业实行学分收费听课制,文、理、工科和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分150元)。
二、学生报名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2月25日,学生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报名,并提交以下纸质报名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一份。
报名材料经主修专业学院审核、盖章,由主修专业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2月25日转交辅修专业学院。由辅修专业学院对申请修读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并将通过考核、可以修读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批。学生未按时递交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2019年2月26日至3月1日,主修专业学院、辅修专业学院、教务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四、缴费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15日,完成修读学生的缴费工作。
五、授课时间
2019年3月11日,开始教学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