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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08浏览:24

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非教师教育专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2016-2017学年非教师教育专业毕业实习且实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不超过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三、评选程序

(一)专业推荐。各专业根据学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期间表现进行专业内推荐。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本科实习工作小组在专业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生材料进行审核。

四、报送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三)推荐学生的《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2017519日前将以上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11室,电话:22867390,E-mail:sjk@fjnu.edu.cn)。

五、奖励办法

获评校级本科优秀实习生的毕业生学校证书,并发文通报表彰;相关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xls

      2.福建师范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7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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